2019年6月广西贺州学院后勤处和教育技术中心招聘管理人员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报贺州市编办备案和贺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处和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六)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接受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具体提供的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如下:
①报考者登陆贺州学院人才招聘栏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②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③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④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8:00~2019年6月21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所应聘的相关部门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2019年6月25日,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服务中心。
2.现场确认需提交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与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
(2)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3)提供其他应聘岗位中所规定的证明材料等
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领取《贺州学院人才招聘面试(试讲)通知单》,上面有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笔试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6日
笔试地点:见《贺州学院人才招聘面试(试讲)通知单》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时间6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案例分析判断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能开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6日
(1)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管理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分数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在贺州学院官网发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的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等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贺州学院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流程》。
五、聘后管理
被正式聘用的人员列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咨询电话:0774-5228611
七、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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