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的基本概念
1.定义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投资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投资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业务行为。
2.特点
信托的特点包括:(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2)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3)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4)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5)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6)受托人不承担无过失的损失风险。(7)信托利益分配、损益计算遵循实际业务原则。(8)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
3.信托的种类
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划分: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划分: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划分: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信托。
(二)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模式此类产品通常是银行将募集来的客户资金投资于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信托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
(三)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托贷款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在此情形下,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一般不会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因此投资者面临很多的信用风险。
2.收益风险
该类产品的委托人既面临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的要求,又面临信托公司可能对该收益提取以管理费为名的抵扣。
3.流动性风险
只有在信托贷款人提前归还借款,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计划才能提前终止,所以投资者必然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四)产品分析
甲银行近期推出一款“利得盈”信托贷款型(定)2010年第130期理财产品(180天)
产品投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甲银行上海分行信贷资产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乙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受托人名义向甲银行上海分行购买一笔信贷资产,信贷资产的借款人为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产品说明
本理财产品计划投资期限为180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01%。委托起始金额为5万元,委托金额递增单位为10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甲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期理财产品的信托贷款借款人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率,收益可能为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5.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若信托贷款借款人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前全部还款,或发生其他甲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甲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贷款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分析:
1.产品的特点
甲银行上海分行将募集来的客户资金投资于乙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乙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信托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这是一款典型的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
2.产品的风险
由该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可以看出,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面临更多方面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收益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信托贷款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产品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委托人的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I}缶着信托公司可能对该收益以管理费用为名抵扣。
3.产品的收益
产品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委托人的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01%,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到期一定能获得这一收益。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型理财产品和债券型理财产品,但是风险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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