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年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考试(法律)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来源: 2019-03-03 21:10

 

1).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但王某拒绝追认,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陈某和王某婚后购买一套房,虽然登记在陈某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陈某擅自将房屋出卖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基于以上分析,买卖合同无效。但本题中丙是善意第三人,以市场价购买,并已经办理登记,故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第三人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所有权发生转移。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2). 某电厂因排放污水而致附近10余户农户的庄稼遭受损失。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若该电厂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则该电厂不承担民事责任

B.若该电厂能证明主观上确无任何过失,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C.若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可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D.受害农户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不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即使行为人达到排污标准,只要排污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就应承担责任,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故AB错。《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正确。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D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C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