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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考试(法律·研)复习题及答案二

来源: 2019-03-03 21:52

 

1).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

A.50

B.70

C.40

D.1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 大阳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甲认为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欲起诉解散公司,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大阳公司可能发生了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或者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B.甲不能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C.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全

D.如甲起诉时以其他股东和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将驳回其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如其他股东申请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选项符合上述规定的第(1)项,故正确。《公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184条和本解释第7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故B选项正确。《公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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