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银行监管体制
本章大纲要求:
(一)掌握银行监管起源与演变;
(二)掌握我国银行监管的框架、结构和特点。
本章第一节二(国际上主要金融监管体制)、三(主要国家的银行监管体制)、四(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中级考试内容,初级不涉及
本章内容可能出现在单选、多选与判断题中,所占分值为3%左右。
第一节 国际银行监管发展历史与主要监管体制
一、银行监管起源与演变
(一)银行监管制度的正式确立:法律制度
银行监管包含了银行监督和银行管理双重属性。
银行管理则是指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内银行机构及市场进行管理(包括市场体系的构建、市场规则的制定和对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对银行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
政府对金融活动的监管最早可追溯到l720年英国颁布的《泡沫法》。
1864年南北战争期问,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国民银行法》,联邦政府开始依法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从立法上确定了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和干预权威,赋予其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职能,标志着银行监管制度的正式确立。
(二)银行监管制度的变迁(了解)
20世纪30年代以前,银行监管的目标主要是提供稳定和弹性的货币供给,防止银行挤提带来的消极影响;
30年代开始转变到维持安全稳定的银行体系上来,以防止银行体系的崩溃对宏观经济的严重冲击;
70年代末,严格的银行监管造成金融效率下降和发展困难,使银行监管的目标开始重新注重效率问题;
近年来,银行监管的目标则发展到有效控制风险、注重安全和效率的平衡方面。
银行业监管的发展历程本质上是对安全优先和效率优先两种监管目标的选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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