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流动性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成本、资金数量。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因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可能性。保持良好的流动性的重要意义在于:1、增进市场信心,向外界表明银行有能力偿还借款,是值得信赖的;2、确保银行有能力履行贷款承诺,稳固客户关系;3、避免银行资产廉价出售,损害股东利益;4、降低银行介入资金时所需支付的风险溢价。
②、巴塞尔委员会将银行资产按流动性分为四类:1、最具流动性的:现金及在中央银行的市场操作中可用于抵押的政府债券;2、其他可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3、商业银行可出售的贷款;4、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资产,不良贷款,银行的房产,在子公司的投资等。
③、负债流动性中,包括零售负债和公司/机构负债。零售负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利率水平缺乏敏感度,很大原因是个人的存款意愿通常取决于自身的金融知识和经验,银行的地理位置,产品种类等。而机构客户对于银行的利率水平高度敏感,通常不够稳定,很容易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造成较大影响。
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核心是要尽可能地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稳定性,并在两者之间寻求最佳的风险—收益平衡点。
⑤、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是指在未来特定的时段内,到期资产与到期负债的构成状况。最常见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时将大量短期借款用于长期贷款。香港金管局规定,法定流动资产比率为25%,建议商业银行将一级流动资产(7天内变现)比率维持在15%以上,并保持7日内的负错配金额不超过总负债的10%,1个月内的负错配金额不超过总负债的20%。商业银行为了获取盈利而在正常范围内建立的“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被认为是一种正常的、可控性较强的流动性风险。
⑥、以零售资金来源为主的商业银行,其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⑦、虽然流动性风险通常被认为是商业银行破产的直接原因,但实质上,流动性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及战略风险长期积聚、恶化的综合作用结果。
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一方面为了实现更高收益,通常会持有期限较长、收益率较高的金融资产;另一方面由于负债的不稳定性,不得不持有足够的流动资产以满足日常经营和支付/结算的需求。
⑨、流动性比率/指标法采用两种方式:1、横向比较;2、纵向比较。
⑩、流动性比率不得低于25%,人民币超额准备金率不得低于2%,外币超额备付金率比的低于2%。核心负债比率不得低于60%。流动性缺口率不得低于—10%。;流动性缺口是指90天内到期的流动性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流动性负债的差额。存贷款比率不得超过75%,全部贷款余额/全部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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