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信贷》重点知识: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商业银行对于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算,是建立在对贷款逐笔或分组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逐笔或分类分析具体贷款损失可能性,依此来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虽然是逐笔计提,但这只与计算方法有关,计提出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总体用于弥补贷款组合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而不是与具体的贷款一一对应。
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基本步骤为:
1.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计提专项准备金
对于划分为损失类的贷款,应按贷款余额的100%计提专项准备金。对于可疑类贷款有必要也可以从其贷款组合中区别出来逐笔计算,专门计提专项准备金。对于大额的次级类贷款,如果可能的还款来源仅仅是抵押品,相对明确并容易量化,也应该区别出来逐笔计提。如果可能的还款来源还包括借款人的其他活动,如融资等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则不应该从其贷款组合中区别出来逐笔计算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于单笔贷款计提准备金时,应当扣除该笔贷款抵押品的价值;对批量贷款计提准备金时,则不需要扣除。
2.按照分类结果对其他“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
对于“非正常类贷款”,按照汇总分类结果,根据各类贷款不同的内在损失,分别予以计提准备金。有些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当局采用了固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比率,即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对其平均历史损失率的统计分析或国际惯例,制定一个固定的准备金计提比率,由贷款分类结果直接计算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而有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在确定“非正常类贷款”计提准备金的比例时,可以直接按照商业银行自身近期的贷款历史损失概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3.对“非正常类贷款”的同质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
对于一些金额小、数量多的贷款,要采取批量处理的办法。因为影响这些贷款偿还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非常接近,逐笔计算既不现实也没必要。在对这些贷款中正常类以外的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时,也应采取批量处理的方法。对此类贷款,分类过程主要是参考了贷款的逾期期限。具体损失比率与根据借款人还款可能性综合分析得出的各级别普通贷款的损失比率应该有一定的差距,其计提比例的确定应主要参考该类贷款的近期损失记录。
4.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
各国或地区对正常类的贷款是否计提普通准备金还没有一致的做法,有的国家按固定的比率计提普通准备金,有的国家或地区对正常贷款不计提普通准备金,还有的国家(比如美国)对正常贷款在一定比率区间内计提准备金。
对普通准备金的计提基数的确定方法,各国也有不同。有些国家是按照全部贷款的余额确定;有的国家是在全部贷款余额之中扣除专项准备金后确定;还有的国家是在贷款风险分类后,按照正常类贷款余额计提。按照三种方法分别计算出的普通准备金水平略有不同,第一种方法计算出的准备金水平最高,但有重复计算风险的可能;第二种方法略微复杂,但更为合理;第三种方法相对简便,但计算出的普通准备金水平相对较低。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是第二种方法。
5.计提特别准备金
特别准备金是针对具体的突发性事件,对某一受影响的贷款组合(主要是国别和行业等)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其计提基数就是这一特定贷款组合的余额。计提比率要根据具体事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具体分析,必要时还要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
6.汇总各类准备金
将以上五步计算出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加,初步得出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数额。
7.根据其他因素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总体水平进行调整
一般来讲,对商业银行贷款偿还可能性存在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增长速度、信贷管理水平、不良贷款催收能力以及银行所在地区的宏观经济走向等。这些因素对贷款偿还可能性的影响具体化时,会表现在某一笔或几笔贷款操作中。但是以上因素对银行的整个贷款组合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所以,在计算这类因素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水平的影响时,无法针对具体的贷款或贷款类别进行调整,只能在前面已经计提出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水平上进行总体调整。另外,银行的贷款分类政策、分类标准或松或紧,对银行根据自身贷款分类结果进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算时有比较大的影响。如果监管当局或内审部门在评价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水平时,参考了全部或部分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内部分类结果,还应该根据这项因素的判断对计算出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水平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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