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一)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发行方式
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招标发行,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地方债票面利率,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面值承销。
2.投标限定
标位限定
|
1.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 0.01%。
2.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值差为 30 个标位,无须连续投标。
3.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 1~5 个工作日,待偿期为 3 年、5 年或 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 15%(四舍五入精确到 0.01%)。
|
投标量和承销量限定
|
1.最高投标量:甲类 30%、乙类 10%。
2.最低投标量:甲类 4%、乙类 1%。
3.最低承销额:甲类 1%、乙类 0.2%。
4.单一标位投标量:最低投标限额为 0.2 亿元,投标量最小变动幅度为 0.1 亿元,最高投标限额为 30 亿元。(上述比例计算均四舍五入精确到 0.1 亿元。)
|
3.债权登记和托管
4.债券分销
(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项)
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项)
托管机构
|
招标结束后 15 分钟内,通过招标系统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
中债登和中登(上海分公司、深证分公司)选择托管。
逾时未填,默认中债登托管。
|
注册
|
中债登和中登根据招标结果办理券种注册,根据各中标承销团成员选择的债券托管数据为各中标机构办理承销额度注册。
|
债权确立
|
见款付券。
承销团成员不迟于缴款日将发行款缴入国家金库 xx 省分库。
地方财政部门不迟于债权登记日(缴款日次一个工作日)中午 12:00,将发行款入库情况告知财政部(国库司)。
|
分销方式
|
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
|
分销对象
|
在中债登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登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国债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
非承销团成员通过分销获得的地方债债权额度,在分销期内不得转让。
|
分销价格
|
自定价格。
|
期限
|
1 年、3 年、5 年、7 年和 10 年。
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 30%。
|
承销
|
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
地方政府财政与承销商签署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为一般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
|
债券
发还
|
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在承销或招标日前 1~5 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之上确定。
|
评级
|
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
|
托管
|
总登记托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
承销
|
各地组建专项债券承销团。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为专项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
|
发还
|
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
评级
|
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信披
|
省级政府应披露:专项债券基本信息、政府性基金财力及相关债务情况、偿债资金安排等对投资者作出购买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
托管
|
总登记托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专项债券发行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等上市交易。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