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港澳台同胞
D、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包括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国有独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享有加计扣除的有( )。
A、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B、企业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
C、创业投资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3年
D、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选项A,按照100%加计扣除; 选项B,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选项C,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易错提示】注意优惠政策中抵免或抵扣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还是“应纳税额”。
目前,“金砖四国”的经济总量大致是美国的一半,在全球金融风暴的当下,虽然经济也遭受影响,但”金砖四国”的实力仍令世界刮目相看。”金砖四国”是指( )。
A.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
B.中国、南非、俄罗斯和印度
C.巴西、印度、英国和南非
D.印度、法国、南非和英国
答案: A
解析:
“金砖四国”(BRIC)引用了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的英文首字母。由于该词与英语单词的砖(Brick)类似,因此被称为“金砖四国”。南非加入后,其英文单词将变为“BRICS”,并改称为“金砖国家”。2011年4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三次会晤在中国三亚举行,五国领导人商讨了如何协调应对重大国际问题,如何深化和扩大彼此间合作,如何加强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问题。
故正确答案为A。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