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一)存货的成本
存货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采购成本: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加工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其他成本: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二)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1.个别计价法
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4.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三)存货的盘存制度
1.实地盘存制
在期末时通过盘点实物确定存货的结存数量,并据以确定发出存货数量,借以计算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存货盘存方法。
2.永续盘存制
又称账面盘存制,是通过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登记存货的收入数、发出数,并能随时计算出存货结存数量的方法。
(四)存货的减值
1.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原来导致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减值的金额应在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2.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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