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银行《银行管理》第七章知识点(7)——主要的操作风险
(一)柜台业务
柜台业务泛指通过商业银行柜面办理的业务,包括现金收付、资金汇划、账户管理、印押证管理、资料变更以及网上银行开通等,是银行各项业务操作的集中体现,也是最容易引发操作风险的业务环节。
中国银监会于2015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一是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并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专项评估,防微杜渐,堵塞制度漏洞。
二是加强“三道防线”建设。业务管理条线作为第一道防线应承担起风险防控的首要责任,风险合规条线作为第二道防线应认真落实风险监测、重点业务风险检查、风险事件牵头处置及实施问责等职责,审计监督条线作为第三道防线应加大对重点风险隐患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尽可能将业务纳入系统处理,并在系统中自动设立风险监控要点,发现操作中的风险点并能及时提供警示信息。
四是加强岗位培训,特别是新业务和新产品培训。
五是强化一线实时监督检查,促进事后监督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改进检查监督方法,同时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作用。
(二)法人信贷业务
法人信贷业务包括法人客户贷款业务、进出口押汇、贴现业务、透支、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业务。按照法人信贷业务的流程,可大致分为评级授信、贷前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六个环节。针对法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有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审慎稳健的信贷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各类短期行为和粗放管理;
二是倡导新型的信贷文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加入法的精神和硬性约束,实现以人为核心向以制度为核心转变,建立有效的信贷决策机制;
三是将信贷规章制度建立、执行、监测和监督权力分离,信贷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分离等;
四是明确主责任人制度,对银行信贷所涉及的调查、审查、审批、签约、贷后管理等环节,明确主责任人及其责任,强化信贷人员责任和风险意识;
五是加快信贷电子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信贷日常业务处理、决策管理流程、贷款风险分类预警、信贷监督检查等行为全部纳入计算机处理,形成覆盖信贷业务全过程的科学体系。
(三)个人信贷业务
个人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针对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有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是实行个人信贷业务集约化管理,提升管理层次,实现审贷部门分离;
二是优化产品结构,改进操作流程,重点发展以质押和抵押为担保方式的个人贷款,审慎发展个人信用贷款和自然人保证担保贷款;
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理顺个人贷款前台和后台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业务授权制度,加强法律审查,实行档案集中管理,加快个人信贷电子化建设;
四是强化个人贷款发放责任约束机制,细化个人贷款责任追究办法,推行不良贷款定期问责制度、到期提示制度、逾期警示制度和不良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在建立责任制的同时配之以奖励制度,将客户经理的贷款发放质量与其收入挂钩。
(四)资金交易业务
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提高自身资金收益或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和交易活动,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存放、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外汇买卖、黄金买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从资金交易业务流程来看,可分为前台交易、中台风险管理、后台结算三个环节。针对资金交易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有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是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将操作风险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并完善资金业务组织结构;
三是完善资金营运内部控制,资金的调出调入应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严格按照授权进行资金业务操作,并及时划拨资金,登记台账;
四是加强交易权限管理,;
五是建立资金交易风险和市值的内部报告制度;
六是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模型,引入和应用必要的业务管理系统,对资金交易的收益与风险进行适时、审慎的评价。
(五)代理业务
商业银行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等。针对代理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有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是强化风险意识,了解并重视代理业务中的操作风险点,完善业务操作流程与操作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基础管理;
三是加强业务宣传及营销管理,坚守诚实守信原则;
四是加强产品开发管理;
五是提高电子化水平;
六是设立专户核算代理资金;
七是遵守委托—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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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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