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大高校排名、学生填报志愿,就业率都是重要的参考数据。但是,漂亮的数据可能暗含“水分”。据媒体报道,每年都有高校设定各种条件,将毕业签约与论文答辩、毕业证、学位证“有机结合”,人为制造出就业率。
针对就业率“注水”等现象,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此前,教育部已经多次下达通知,严禁用各种条件和毕业生签约挂钩,对就业作假、违规者实现“一票否决”。
将两证与签约挂钩,在许多地方并不鲜见。东北某高校,数百名学生和已经破产消失的企业或根本就不存在的单位“签约”,只求完成任务,顺利毕业;西北某高校,数百名毕业生报考基层服务项目时才发现已经“被就业”;有的学生想考公务员或考研,只能自己想办法“灵活就业”……高校为何如此痴迷就业率,连学生合法权益都不管不顾?原因在于,就业率关系到学校的“生死存亡”,就业率低的专业,相关的生源补贴、经费也会受影响。因此,尽管禁令年年发,但个别学校依然顶风作案。
设置就业率这一指标,目的就在于激励各高校的竞争氛围,引导他们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改进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适合社会需要的人才。但也得承认,只看就业率高低,无法真实反映出学生的培养质量。因为在所有的教育类型中,职业教育的就业率最高,比清华北大的就业率高多了,但能因此说其培养质量就普遍都很好吗?如果学生找到的工作,反映不出学历和文凭的分量,那么“金字招牌”再闪亮、口号再响亮,又有何作用呢?可见,就业率不应该仅是找到一份工作,还要看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学生的才华是否得到施展。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越来越多元化,就业率这一评价指标已经很难反映出真实的就业状况。比如现在的就业方式越来越多样,许多年轻人自主创业,或者选择新业态、新职业,还有的学生是“慢就业群体”,该怎么看待呢?应该建立更加科学立体的就业评价体系。一方面要对就业状况分门别类,不仅要意识到中央直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培养目标不同,也要对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生、“慢就业”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分别进行统计和评价;另一方面,要将大学生的薪酬水平、岗位与专业匹配性、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指标纳入就业评价体系,避免单一指标造成“一叶障目”。
目前来看,就业率作为一种考核指标,对推动学生创业就业具有很大价值,其所引发的“注水”“造假”等现象,也不能消解指标本身的意义。我们固然需要就业率,但需要的是含金量更高的就业率。教育部发文禁止就业率与两证挂钩,无疑是一项有力的措施,至于如何保障其落实,还有赖于严格的核查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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