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套刷”“套现”早已不是新鲜事。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医保资金其实就相当于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消费。假若医保资金用于购买非药品商品,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骗保套现。这种行为,既影响医保资金的正常运行,也违背了医保制度设计的初衷。
即使有关部门已经发文明确,医院、药店放任参保人盗刷医保卡,不仅违规违纪,而且还涉嫌违法犯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时至今日,通过医保资金在药店购买药品以外的商品,或者直接套现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难以根除。
其中的原因或许很多,但最重要的恐怕与医保制度设计上的先天性缺陷有关。由于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药店兼营药品以外的有关商品,药店自然乐于扩大经营范围。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内设有非药品专柜,为医保资金被异化提供了渠道。而那些身体健康、很少看病买药的投保人,其医保资金个人账户里积累了额度可观的资金。这笔资金平常不使用,对当事人来说就是“资源闲置”。为了最大化利用无法取现的个人账户资金,种种套现医保账户资金的手段便应运而生。这种看似你情我愿的“共赢”交易,实则是对集体利益的损害,不仅会对整体的医保资金造成潜在风险,更会影响医保制度的平稳运作。但目前治理的难点是,在实际运行中,监管机构确实难以监控消费者购买的东西是药品还是非药品。如此明显的漏洞,自然会有人去“钻”。药店有盈利的冲动,消费者有购物的需求,双方一拍即合。
因此,要根治医保卡“套现”乱象,首先就得对症下药,堵住各种漏洞,铲除医保卡“套现”的土壤。对于各地纳入医保目录的项目要进行规范和细化,避免模糊地带给套刷医保卡留下可操作空间。对个人医保资金用度和刷卡激活凭证屏蔽等方面也要进行改良,用刚性措施保证医保资金不被药店或医院的违规行为蚀空。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全国层面的医保基金监管配套法律或条例,使各地医保监管部门减少自由裁量权,避免各地标准不一。再有,就是要改变目前监管人员不足、执法威慑力较弱等问题。
此外要强调的一点是,不仅要堵住各种漏洞,还需寻求其他方式,疏堵结合,以用好用活医保个人账户。建议有关部门及时修改部分限制性条款,尽可能避免对参保者权益的不必要限制,如放开只能个人使用的限制,允许个人将账户余额与家庭成员共享,弥补家庭支出的不足,从而让医保资金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保障群众健康。另外,也不必过于担心这些措施会影响医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因为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杜绝“套刷”“套现”乱象,完善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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