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备考知识点——笔试【法律】常识十七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在本情景中,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3.承租人死亡后,未和他一起居住的家人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吗?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原租赁合同就失效了。在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无权擅自搬入出租房屋。
4.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5.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