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备考知识点——笔试【法律】常识十八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就是不定期租赁了,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2.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3.承租人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吗?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4.合格的中介机构该有哪“两证”?有效证件应当挂在哪里?
合格的中介机构应当有“两证”,也就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以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此外,中介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还必须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合格中介机构的有效证件应当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同时还要张贴全部执业经纪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如果没有在要求的地方悬挂,则很有可能存在问题,委托人就一定要小心了。
为了防止中介机构造假,一定要坚持查看“两证”原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以防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和中介机构合作,就一定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此外,还要检查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按照法律要求办理正规手续,如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等。
5.中介公司可以收哪些费用?
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促成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合同,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一次性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当向委托人开具发票。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财物,如押金、信息费、咨询费等。此外中介公司也不得事先收取看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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