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银行考试备考——《个人贷款》第四章考点(2) 受理与调查
第四章 个人住房贷款
考点4.3 受理与调查
1.贷款申请材料: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还款能力证明、购房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的证明、首付款证明。
2.贷前调查:
①开发商及楼盘项目调查:开发商资信审查【资质审查、资信等级或信用程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会计报表、债权债务及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信用程度和管理层的决策能力】
②项目本身审查【项目资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项目合法性(开发和销售的合法性),项目工程进度审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审查】
③项目实地考察;④撰写调查报告。
3.对借款人的调查;
(1)调查的方式要求:审查借款申请材料、面谈借款申请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之比应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月收入之比应在55%以下】
(2)调查的内容:审核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开出的发票或收据、银行进账单】、审核购房合同或协议、审核担保材料、审核贷款真实性。
考点4.4 贷款的其他流程
1.审查与审批: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审查。
2.签约与发放;
3.贷款的发放:重点确认借款人首付款是否已全额支付到位以及借款人所购房屋为新建房的,确认项目工程进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放款条件。
4.支付管理: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
5.贷后管理:贷后检查、合同变更【新合同借款利率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贷款的回收、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的管理、贷款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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