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银行考试备考——《个人贷款》第五章考点(6)个人教育贷款风险管理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
考点5.6 个人教育贷款风险管理
(1.贷款签约与发放中的风险:合同凭证预签无效、合同制作不合格、合同填写不规范、未对合同签署人及签字(盖章)进行核实;在发放条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发放贷款;未按规定办妥相关评估、公正等事宜;未按规定发放贷款,导致错误发放贷款和贷款错误核算;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
2.贷后与档案管理的风险:未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逾期贷款催收、处置不力;未按规定保管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重要贷款档案资料;他项权利证书未保管好;未发现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
3.信用风险的内容:①还款能力风险【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收入】;②借款人的换还款意愿【资金安全重要前提】③借款人的欺诈风险【恶意欺诈、骗贷等现象,一般具有谋取非法所得、带有犯罪性质的动机和行为】;
④借款人的行为风险【违规、违法等行为受到处罚,如被学校开除,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毕业后找不到工作】;
4.信用风险的防控措施:①加强对借款人的贷前审查【借款人为学生父母的,审查其收入的真实性,借款人为学生的要审查学生的基本情况;通过入学通知书等判断贷款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②建立和完善防范信用风险的预警机制;③完善银行个人教育贷款的催收管理系统;④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⑤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