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西藏军队监理工程师职称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讲义与例题-建筑工程监理(四)
2020西藏军队监理工程师职称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讲义与例题-建筑工程监理(四)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略)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略)
第七章 法律责任(略)
第八章 附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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