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郭橐驼传》原文(二)
《种树郭橐驼传》原文(二)
【时事资料】
事实上,早在2017年,央行就下发《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2018年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聚合支付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相关标准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范。但随着聚合支付向纵深发展,在事前准入、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等方面的监管体系亟待细化完善,相应的准入标准、法规条文需要尽快研究出台。监管亮剑和创新创业并不矛盾,而是为了更好推动新业态稳健发展。对监管来说,最重要的是在刚性和弹性之间寻求最优解,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不能搞“一刀切”。在机制上,能否坚持系统治理,整合力量,避免“各管一段”的治理模式?在市场上,能否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形成更加开放、公平有序、更为健康的支付产业生态?这些问题需要从实际出发进行考量。实践证明,在充分吃透技术原理、吸收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因时因事不断进行调整,才能提升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监管和包容并不相悖,这是各方对待创新的基本共识。少了积极包容,移动支付的应运而生便无从谈起;没有审慎监管,移动支付难以长远健康发展。影响力较大的平台理应坚守作为支付中介的定位,树立服务用户的意识;行业内部亦需引导和支持平台完善管理、守法经营,以日渐健康规范的姿态前行。打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协同的共治格局,才能真正拓宽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让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摆脱“成长烦恼”,考验社会治理能力。答好这道治理命题,既要多方合力探索适应技术发展的风险防范体系,更要构建与创新趋势相匹配的社会治理体系,从而消除潜在风险,推动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更好满足群众期待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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