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复习要点]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 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任务 坚持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新经验。
[要点详解]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二、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警察属于人民。公安机关的这个政治性质决定了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和卫士。人民警察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保卫人民权益,做人民喜爱、敌人惧怕的人,是人民警察应有的立场、观点和作风。
2.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人民的自身要求。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人民自己的事。公安机关及各种社会治安力量对社会实施公安控制,是执行人民的意志,是代表人民而不是代替人民。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广大人民群众不但是积极的拥护者、支持者,而且是积极的参与者。在广泛的社会领域中,广大人民群众是同公安机关协同作战的基本力量。
3.公安工作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尤其不能离开群众。
4.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5.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
人民群众是检验和评价公安工作的功过是非的最好裁判。在一切监督力量当中,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具有第一位的意义。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体验最直接,群众的监督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其他任何监督都依赖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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