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及其过渡性
[多选](1)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性、从属于社会主义体系、有资本主义的因素。
[多选、简答](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成份
①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着五种经济成份,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②其中主要的经济成份是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多选](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新中国同帝国主义的矛盾。
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多选、简答](1)开始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际步骤
①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②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③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2)提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简答、论述](3)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①中共中央在1952年底开始酝酿并于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规定:“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一化三改”、“一体两翼”。
②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有机统一的特点。
[简答、论述](4)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
①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②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
③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④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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