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设国务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内阁辅佐临时大总统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设法院,行使司法权;设参议院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参议院有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的权利;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享有人身、财产、集会、结社、出版、言论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述、考试、选举与被选举等民主权利。
[单选]③《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多选、简答、论述]2.辛亥革命胜利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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