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
路线: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方针: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具体过程:1928年12月,毛泽东在井冈山主持制定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的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主持制订第二个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使之不受侵犯。1931年2月,毛泽东进一步总结根据地土地革命的经验,要求各地各级工农民主政府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农民已经分得的田地归农民个人私有,可以自主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生产的产品,除向政府缴纳土地税外,均归农民个人私有,任凭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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