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1992年,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会长辜振甫)双方达成各自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两岸事务性商谈。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针对台湾和两岸关系的新变化,丰富和发展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重要思想。
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都应坚决反对。
第二,强调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尽一切可能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第三,强调在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举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逐步实现“三通”,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第四,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二)新时期的对台方针和政策1.胡锦涛2005年提出了对台工作的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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