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有不同的基本路线,曾有五条基本路线:
1.在民主革命时期,提出了新民主主义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2.新中国成立以后,1953年,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3.1958年,党在“八大”上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由于盲目的追求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大跃进。
4.1962年提出的,1969年党的“九大”完整的表述出来的:这个时期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基本路线,核心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5.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拨乱反正,逐渐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邓小平在1979年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又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0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l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确定了以现代化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标志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任务。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概念。党的十二大以后,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l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根据邓小平的思路,提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思想,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更为明确地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至此提出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党的十三大在科学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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