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1.商品二因素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使用价值是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特有的社会属性,本质上体现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社会关系。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其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
2.劳动二重性生产商品的劳动可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即有用劳动。抽象劳动是指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规定。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但不是使用价值的源泉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实体,是价值的源泉。
3.商品价值量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有价值。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此外,商品价值量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计量的。
4.货币价值形式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以及货币形式。
商品的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货币是在长期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有五种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货币的出现使商品世界分为商品和货币两极,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就发展成为外在的商品和货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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