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马克思原理考点:价值及其特性
价值
一、价值及其特性
1、价值的定义
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的关系。当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时,客体对于主体就有价值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越高,价值就越大。所以,构成价值的要素有:一,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二,客体的属性和性能。但价值既不是主体的需要、也不是客体的属性,而是二者之间的关系。
3、价值的属性
(1)客观性。价值关系的各个环节都是客观的,包括人的需要、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以及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
(2)主体性。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是否具有价值以及何种价值,须以人的需要为标准、为尺度去衡量。
(3)社会历史性。由于价值关系的主体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因此人们的需要以及满足需要的方式也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
(4)多维性(多元性)。由于主体与客体的结构和规定性都是复杂的、多样的,因而二者之间的价值关系也是多方面的。
二、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1、含义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
2、价值评价的特点
(1)以主体、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对象。
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不同,知识性的认识的对象是客体,是以客体本身的状态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的认识为目的。
评价性的认识则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的认识为目的。
(2)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
知识性的认识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的利益、需要与认识结果之间并没有然的联系。
评价性的认识是对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并且是以主体的需要为标准和尺度。因而主体的状况如利益、需要对评价结果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
3、正确的价值评价
进行正确的价值评价需要有诸多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有:
其一,相关的知识性认识是进行价值评价的前提。只有当人们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的知识性认识之后,人们才能依据这种认识作出关于主客体间价值关系的正确评价。
其二,坚持正确的评价标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众多的不同的主体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的价值评价存在着差异或矛盾,并不说明价值评价没有客观标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利益从根本上代表着人类整体的要求和利益,是与历史发展的基本要求或趋势相一致的。因此,人民、人类整体的要求和利益,是进行价值评价的根本依据。
价值评价虽然有主体性特点,但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价值评价结果是否正确的标准。
三、价值评价的功能与树立正确价值观
1、价值评价的功能。
价值评价在实践中的作用主要有:首先,激励作用。价值评价作为人们对自身的客观需要和要求的自觉反映,是推动实践不断实现价值的精神驱动力量。其次,制约作用。价值评价作为实践的主体,是实践发展的规范因素。最后,导向作用。价值评价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实践活动发展的导向因素。
2、价值观
(1)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体系。它与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致的。
(2)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作用
社会主义重要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加强社会主义重要价值体系建设,就要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成果教育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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