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马克思原理考点: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
1、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
2、商品的构成:商品的二因素
(1)商品的二因素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使用价值指商品的效用或有用性,即它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其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属性决定的,它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用价值在一切社会都存在,它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
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体力和脑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反映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社会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商品特有的本质属性,是一个历史范畴。
(2)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其一,其同一性表现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商品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凡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不会有价值,也不能成为商品。其二,其矛盾性表现在: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
使用价值是一切物品包括商品都具有的共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的特性,是历史的范畴。
对同一个人(商品的买卖双方)而言,不能同时兼有二者。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就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要获得使用价值,就不能占有商品的价值.。具体而言,对商品生产者而言,他生产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价值只是由于价值凝结在使用价值里面,所以他才关心使用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只有过商品的买卖才能得到解决。
3、价值的表现形式:交换价值。
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价值凝结在商品里面,它要表现出来须借助交换价值这一形式。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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