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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马克思原理系统性复习: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来源: 2020-05-27 10:29

  与哲学基本问题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一样,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不过是放到了社会的角度言说而已:社会存在就是全部的客观世界,由三部分构成: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其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因素;而社会意识也就是人的意识。

  “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人的基本存在方式是实践,对于由人构成的社会,其存在和发展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断进行的实践活动。因此,在构成社会存在的三个部分——物质资料的生产及其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中,只有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地理环境是实践客体的一部分,人口则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但人口不能主观决定社会的发展,理由很简单,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程度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决定,条件和手段是主体不得不顾及的限定。所以,生产方式而不是人决定社会发展是人类社会物质性的集中体现。

  生产方式是劳动者主体与劳动资料(劳动手段)的结合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力水平的标志就是劳动工具,工具表现生产力水平,同时区分开诸如石器时代、铁器时代、青铜器时代等不同的社会经济时代;劳动资料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劳动者主体是否拥有生产资料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在随后的政治经济学中,马克思深刻地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性质,归根到底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掌握生产资料。此外,在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我国分配制度中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动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最大的不同也是实质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生产资料拥有不平等,而后者在生产资料的拥有问题上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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