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律基础考点: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宪法特征:(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方面;(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在制定和修改上,宪法更为严格,修改需要五分之一的提议,三分之二的通过。
宪法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主权,公民权利,法治,民主集中制。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平等权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劳动和受教育同时是权利,也是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是我国公民的最高法律义务。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