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律基础考点:人生态度
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三种错误的人生观:拜金主义人生观,享乐主义人生观,个人主义人生观。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做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在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的价值,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人生价值的评价:(1)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2)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3)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4)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客观地认识自己,是确定人生价值目标的重要前提。
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的原则:(1)平等原则,前提;(2)诚信原则,保证;(3)宽容原则,条件;(4)互助原则,要求。
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3)合理调控情绪;(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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