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律基础考点: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一直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崇尚“仁爱”原则,主张“仁者爱人”,强调要“推己及人”,关心他人。
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克己复礼为仁”,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孟子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荀子 “仁者自爱”。墨子 “兼相爱,交相利”。
从仁爱精神出发,我国古人主张“和为贵”,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几千年来,中国人始终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建立了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中华各民族始终互相交融,和衷共济,形成了团结和睦的大家庭;中华民族始终亲仁善邻,协和万邦,与世界其他民族在平等相待、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推崇仁爱原则、崇尚和谐、爱好和平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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