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利润分配上实行过两种不同的方式:
①在个别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对企业利润实行当时所说的“四马分肥”,即将企业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部分,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资方红利加上他们的薪酬可占全年营业额的1/4左右。这就使这些公私合营后的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②全行业合营后对私股实行定股定息的办法,即把资本家的利润限制在一定的利息上,统一规定年息为5%,共付10年。对资本家和资方代理人按照 “包下来”的计划和“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作了人事安排,保留他们的高薪。这样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第三,把对企业的改造与对资本家的改造结合起来,逐步把他们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保持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不剥夺其政治权利。在改造资本主义的的同时,给资本家出路,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使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并逐步把资本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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