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考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道路。
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首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
1987年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辩证论述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6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建立新经济体制的建议。
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精辟论断,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2007年十七大提出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取得重大进展,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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