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发展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2)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道路问题不能含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是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③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3)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须坚持党①领导立法、②保证执法、③支持司法、④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同依法执政统一起来。
(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5)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须坚持: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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