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
过渡时期的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其基本特征是:
(1)经济上存在五种经济成分
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有两种经济成分是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形式,即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经济成分是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掌握了主要经济命脉,居于领导地位。但是,农业手工业个体经济仍然面广量大,在社会经济总量上战优势。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的总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
(2)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
建国之初,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因为:首先,当时主要任务是彻底完成民主革命,巩固新生政权其次,民族资产阶级存在并参加政权最后,人民民主专政实行的政策符合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
(3)文化上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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