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1) 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社会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 联系: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3) 区别: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只要具备同样的客观条件,就可以同样的形式反复出现。社会规律则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受主客观条件的相互制约,具有历史性。
意识能动作用的表现
①意识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计划性。②意识具有能动创造性。③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④意识具有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机能的作用。
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正确理解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能够认识和利用规律。要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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