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使用价值、价值与交换价值
商品: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交换价值: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照一定的比例相交换买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他们可以相互交换。
使用价值: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使用价值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是通过交换来满足别人的、社会的需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其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价值在本质上体现了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性表现在:二者相互排斥,不可兼得。要获得使用价值就要放弃价值,要获得价值就要放弃使用价值。
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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