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家庭美德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以及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
(1)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念深入人心,反映了人们对需要给予特别关爱的老人和儿童的深厚情感,因而成为世代相传的道德格言。在我国社会中,强调尊老爱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对于解决日趋凸显的老龄化问题和独生子女的培育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男女平等。家庭生活中的男女平等既表现为夫妻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人格地位上的平等,又表现为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子女。家庭关系中的平等主要是人格平等,是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并不是要否定自然的伦常秩序。
(3)夫妻和睦。忠于爱情、互敬互爱,是夫妻和睦、婚姻美满的基础。中国历来用“相敬如宾”、“琴瑟和谐”,以及“比翼鸟”、“连理枝”等来比喻和形容夫妻之间的和睦关系。今天所强调的夫妻和睦,是在男女平等基础上的互敬互爱、互助互让。
(4)勤俭持家。勤俭持家既要做到努力工作,勤劳致富,也要量入为出,节约用费。
(5)邻里团结。邻里之间应该以礼相待,做到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宽以待人,团结友爱。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