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1、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全社会的公德建设,各种形式的社会公德建设实践活动蓬勃开展。从20 世纪50 年代以“五爱”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60 年代起在全国掀起的学雷锋活动,80 年代初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90 年代及其以后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百城万店无假货”、“保护母亲河”等活动,都成为社会公德建设的良好载体,使人们通过亲身参与和体验增强了践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
当前,我国遵守社会公德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比如,少数人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一些人对社会丑恶现象听之任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些人说一套做一套,常常为图一时方便或一己私利而违背社会公德。
2、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社会公德与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实践活动有着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只有广泛倡导和遵守社会公德,才能逐步形成相互理解、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互相接纳的和谐人际关系;才能在人与自然相处中保护生存环境,保持生态文明;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1)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2)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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