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
(1)1953年12月,周恩来在会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系统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五项原则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2)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①就是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定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②就是从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秉持公道,伸张正义
③就是坚持各国的事务应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决定,世界的事情应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平等协商
④就是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颠覆别国合法政权,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3)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在国际上的地位所决定的,是从客观判断中得出的结论,是思想自信和实践自觉的有机统一。
(4)和平发展是中国基于自身国情、社会制度、文化传统作出的战略抉择,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中国根本利益,符合周边国家利益,符合世界各国利益,须始终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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