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考政治:学习资料: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宪法规定: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②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代表的权利是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B.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C.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公民必须依法履行政治义务:
①政治义务的含义: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②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
A.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B.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C.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D.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