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考试2016年全军招生工作详情解读
军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事关部队建设大局,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历来备受社会关注。目前,2016年全军招生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满足广大考生对招生信息的迫切需求,解放军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负责人,就今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问:军队招生分哪些类别?目前招生工作进展如何?
答:主要分为生长干部招生和士官招生。生长干部招生主要包括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士兵和依托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士官招生主要招收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的士兵学员,分为高技能人才培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任职技能培训4个层次。目前,各类别招生计划已经下达相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招生业务人员培训结束,招生工作全面展开,军队招生部门与有关院校、地方高校密切协调,高中毕业生报名各项准备进展顺利。部队考生资格审查完毕,军事科目考核正有序进行。
问:2016年军队招生的数量规模怎样?
答: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发的招生计划,2016年全军共招生4.54万人,其中军队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1.45万人、招收士兵学员0.59万人、依托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0.47万人、招收士官学员2.03万人。这一招生规模是依据2016年军队招生需求计划和院校训练任务规划,统筹考虑军队调整改革实际,综合衡量各种因素,构建数学模型测算,并与有关单位和院校反复沟通协商研究确定的。与2015年相比,生长干部学员招生数量和士官学员招生数量呈现一降一升的变化。具体而言,生长干部招生压减18%,士官招生增加12%。
问:具体来说,到底哪些专业扩招,哪些专业减招?
答:步兵、炮兵等传统作战力量专业招生计划由2015年的1万名压减到0.76万名,财会审计、基建营房、医疗卫生、汽车指挥等后勤保障类专业招生计划由0.54万名压减到0.3万名;舰艇、航空、导弹等新质作战力量专业招生计划由0.47万名增加到0.54万名,网络空天信息、新体制雷达、无人机等新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由0.19万名增加到0.22万名。
问:拟制2016年招生计划时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总体稳定适量调整。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统筹考虑部队建设发展需要,在保持招生规模持续稳定的基础上,预先控制入口,总量适当调整,进一步向新型作战力量和新兴学科专业聚焦,压减传统作战力量,优先保障重点方向和急需紧缺。二是统筹整合培养资源。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队院校培养,其中主战兵种生长干部全部由军队院校培养,技术含量较高的基层指挥岗位生长干部依托地方高校适度补充。除各军兵种特殊需要或特有专业以外,通用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不再区分军兵种,全部实行全军统训统分;培养任务进一步向院校优势专业收拢,充分发挥院校培养效益。三是合理投放招生计划。重点倾斜生源大省、教育大省,统筹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需求。
问:依托地方高校培养国防生的布局有何变化?
答:今年,国防生招生院校共65所,重点安排"985""211"工程高校和具有传统优势学科和军事特色专业的高校,是综合衡量相关单位意见和签约高校数量规模、地域分布等情况,统筹研究确定的。
问:士兵考学制度有何变化?
答:按照向作战部队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参考士兵编制员额比例,重点突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国防动员部等单位人才补充需求,严格控制各战区、军委机关和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所属单位士兵招生计划。同时,提高军事基础技能和军人职业素养比重,把岗位考核加分政策调整为资格准入条件。
问:高中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报考程序是什么?
答:基本条件:志愿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高于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均合格。报考飞行、机要、刑侦、艺术等专业的特殊要求,以招生计划或院校招生章程公布为准。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通过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参加投档录取,被录取后按要求入学报到,参加复检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问: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2016年军队招生工作,重点在调控招生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完善政策规定、严格招生执纪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实施阳光工程,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之中,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效益。
问:在维护考生权益方面,今年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军检程序公开、军检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二是加强军检过程控制。各军检面试点设立监督复议组,军检各项目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三是严格规范退档流程。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四是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招生录取期间,军地有关部门视情组成联合巡视组,加强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督导,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招生工作全程跟踪报道,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织密监督之网。对考生及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按程序按规定有效妥善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相关单位抽调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加大对所属单位招生工作督查指导,以阳光透明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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