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提干:基本常识之历史知识:新中国的民主建设
新中国的民主建设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①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时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②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③大会决定以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采用公元纪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根两基”: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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