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8年大学士兵考军校招聘考试-军政基础(七十六)

来源: 2018-01-29 17:25

  第二节国防法规

  1.国防法规的特性:调整对象的军事性;司法适用的优先性;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2.国防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3.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我国兵役制度)

  征兵政策:(与以往不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形式:

  (1)作为义务兵应征入伍

  (2)按军官待遇入伍

  (3)作为士官应征入伍

  4.《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日:每年9月第3个星期六。今年9月18日

  5身边的防空设施:地铁、高层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隧道等。

  6.公民的国防义务:

  1)兵役义务(3种形式: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军事训练)

  2)接受国防教育

  3)保护国防设施

  4)保守国防秘密

  5)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开展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工作、为武装力量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支前参战

  7.公民国防权利:

  1)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

  2)制止检举危害国防行为的权利

  3)国防活动中经济损失补偿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