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解放军招生备考数学: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1.综合法与分析法:
(1)综合法: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方法.
(2)分析法:
从要证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断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为止的方法.
2.反证法:
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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