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军转干2015年天津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知识之国务院的职权

来源: 2017-06-11 18:43

【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也就是国家的高行政权,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法规制定权。包括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权力。

②提案权。为了完成宪法和高国家权力机关规定的各项任务,国务院有责任向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计划和报告以及计划和报告的执行情况,等等,经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批准,使之成为指导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的法律文件。

③领导权。包括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和监督权。

④管理权。包括对国防、民族、民政、文教、经济、华侨、外交等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

⑤任免权。主要是对全国行政人员进行任免和奖惩的权力。

⑥紧急状态决定权。是指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⑦其他职权。主要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明确的决议,以法律形式授予的上述列举权力之外的职权。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