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申论提出对策:舌尖之上 食安之策
【申论热点】
舌尖之上 食安之策
【背景链接】
当前,"舌尖上的安全"已从民生话题,升级至举国关注的社会经济问题。一方面是食品科技进步,推动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局面日益复杂--基层食品制售小、散、乱的现状,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零散暴发,但带来的负面效应,已弥散至全国,国民对食品安全状况的不信任,又引发疯狂的网络谣言和不理性的"自卫"行动。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责任。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5年4月,《食品安全法》历时两年大修,增加50新条款。新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对违法者,它设立了"安全红线";对执法者,它严格了执法程序;对食品安全新常态,它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影响到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从田间到餐桌,从企业到行业协会,从媒体监督到消费者举报,每个人其实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
【困境】
一是食品安全风险复杂、高发。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更加广泛、复杂、叠加、高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难度更大。
二是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产业发展水平问题,也有社会诚信发育程度问题;既有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也有科技发展水平问题。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明显不足。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而基层普遍存在监管资源、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提出对策】
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要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各方面都要尊法用法守法,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加强社会共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社会共治、全民参与
一是强化社会共治理念。食品安全涉及的利益、食品安全风险的生成、食品安全难题的破解等,都具有社会性。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
二是健全社会共治法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既是各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也是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义务。
三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建立的食品安全贡献褒奖机制、有奖举报机制、信用奖惩机制,都有利于保障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