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安置:辩证法的范畴(2)
(3)原因与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存在因果关系。
3、辨证关系:
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则转化为结果。
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例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4、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
(4)可能与现实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相互对立:
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各种趋势。
3、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依存和转化
把握可能性这一范畴,要注意区分:可能和现实;可能和不可能;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现实的可能;多种可能性;性的量,即概率的大小。
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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