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安置:认识论的核心和规律
(1)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实践(物质性、直接现实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观点,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特别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2、基本特征:
物质性(唯物主义实践观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区别);
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
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与生物消极适应活动的区别);
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3、基本形式:物质生产;社会关系;科学实验及精神生产实践。
认识(反映论、能动性、创造性)
1、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
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2、能动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
3、创造性,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
真理(客观性、具体性)
1、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既有原则区别,又相互包含和转化,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2、客观性,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具体性,真理的具体性是指真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2)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终目的。
2、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
3、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阻碍或破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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